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徵選文
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電
影劇本及傳統詩七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一名,獎金為
新臺幣4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獎金
為1萬至3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微小說類、傳統詩類
投稿者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
關;報導文學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需書
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國籍,繁體中
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
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及海 報電子檔各乙份,請惠予協助於所屬網站及跑馬燈公告宣 傳,並鼓勵所屬同仁、師生踴躍參加
張貼日期: 2021-04-26 08:49:58 點閱: 517 (125.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