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115年7月27日發布「聽障駕駛識別標識」,協助其他用路人、執法人員及救援單位辨識聽障駕駛人,共同營造安全、友善且包容的交通環境。
一、識別標識的意義
標識以國際標準ISO 7001公共圖標為基礎,並加註「聽障行車」字樣,讓其他用路人能辨識車輛駕駛人為聽障人士。
二、使用方式
有需要的聽障駕駛人可自願將標識黏貼於車輛後擋風玻璃左下側或車身左後側,以利其他用路人辨識。
三、用路人注意事項
遇到張貼「聽障行車」標識的車輛時,請多一份耐心與體諒:
- 可使用燈光代替按鳴喇叭提醒。
- 行車時保持適當距離並注意安全。
- 視交通狀況給予適當的禮讓與協助。
四、溫馨提醒
「聽障駕駛識別標識」屬於自願使用,並非強制性標識。讓我們從理解與尊重開始,共同打造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