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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電子煙回收據點及相關宣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科任教師

張貼日期: 2026-10-01 09:16:44 點閱: 18 (79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為避免電子煙遭任意丟棄造成環境及安全問題,衛生福利部已設置「電子煙回收桶」據點,提供民眾回收電子煙及相關物品。提醒教職員工生及家長留意電子煙相關法規及回收資訊。

一、電子煙回收據點
目前全國設有電子煙回收據點,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各地回收地點。

二、回收期限
自115年9月7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的緩衝期屆滿為止。

三、回收方式

  1. 全程不記名,投遞時不需提供姓名或個人資料。
  2. 回收時間依各回收據點機關的上班服務時間為準。
  3. 投遞前請將電子煙機身及煙油妥善包裝,避免煙油外漏或因碰撞造成危險。

四、查詢回收據點
可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健康主題 → 健康生活 → 菸害防制 → 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全台回收據點。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提醒大家關注電子煙相關法規及最新公告,切勿隨意丟棄電子煙或煙油,共同維護自身安全及環境品質。